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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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女,1990年1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职侦局、公诉科工作,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马蓉同志自2012年9月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2018年1月荣立吴忠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2018年7月获得全区未检“办案能手”称号,2019年9月被自治区团委、教育厅评为“全区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2019年9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法警“优秀教练员”,2020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个人。负责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区非集中管辖院考评第一名。
用心呵护
用爱守护
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2020年,为保障红寺堡辖区内未成年人顺利、安全的渡过疫情,马蓉主动积极开展疫情期间未成年人监护保护的联系、摸排、救助工作,及时保障了红寺堡区5名因疫情监护缺失无人照料的孩子获得合法有效的妥善安置和临时监护,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送至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守护明天》栏目播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解决红寺堡区部分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问题,马蓉用两年时间逐乡、逐村对红寺堡区所有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摸排出的144余名监护缺失情形未成年人逐户走访调查,制作调查笔录、收集书证、人证等证明材料,制作笔录290份,联合民政部门请示自治区民政厅,最终将其中1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救助系统;她主动排查近10年来红寺堡区发生的交通肇事未赔偿、未支付抚养费等案件信息,对因各类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32人,办理事实救助150余人,对摸排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督促指定监护人12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送往儿童福利院4人,保障未成年人获得及时的救助。
马蓉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采用激励式互动式巡讲、组织表演情景短剧、播放微电影和动画片、做游戏等各种学生喜欢的形式进行法治宣讲,内容精彩丰富,语言生动活泼。由她编排的现场卡通剧《红果果与绿豆豆》深受学生喜爱。她注重因材施教,分类制作了中小学版法治及教育课件,编辑不同主题的法治教材5种。针对出现过校园安全问题的学校和地区开展重点巡讲,巡讲对象包括学生、家长和老师。2017年至2020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30余次,覆盖了红寺堡辖区9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她用心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共观护帮教40余人,其中23人复学,考上大学3人,就业3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试75人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4人,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深挖问题
尽心解决
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马蓉深入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办理“校园周边驾校练车”案件,督促行政部门整改变更红寺堡三中及职业中学周边驾校路线,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办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案件,督促行政部门清理红寺堡三小、四中太阳山镇中心小学周边生活及建筑垃圾,共建校园周边美丽环境;办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案件,督促行政部门对红寺堡区19所小学校园门口道路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公益诉讼活动,督促行政部门对向未成年学生售卖烟草的经营者依法作出处理,联合多部门现场约谈校园周边商户,让商户增强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黑车司机在非法运营中侵害未成年人”“小饭桌”“校园食品安全“公交车加装防护栏”“幼儿园办学资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安全、校车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方面开展行政督促履职工作,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采纳整改数45件,发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采纳整改数23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